1、处于抵押期间的房子是可以出售的,但是在交易过程中存在一个过户的障碍。因此在那个买房人他愿意代为清偿债务,消失那个抵押权之后,它是可以办理房子的所有权转移登记的。
2、这个根据最高院的规定,在那个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他转让这个房子,但是没有告知抵押权人,也没有告知那个受让人的,这个情况下签订合同也是有效的。这个只要那个受让人他代替了债务人清偿了全部的债务,使得抵押权消灭之后,这个房管局部门他是接受房屋的过户手续的,但无论如何这个买卖合同它是有效的。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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