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什么责任
1、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以下责任:
(1)民事主体间的补救,个人信息权在遭受不法侵害时,权利人可以请求行为人令行为人停止侵害;
(2)民事赔偿或补偿,权利人可以根据权利人所受损害而主张损害赔偿;
(3)行政制裁,行政制裁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处分等;
(4)刑事制裁,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第六十九条
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
前款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按照个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个人信息处理者因此获得的利益确定;个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和个人信息处理者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二、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包括哪些内容
1、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等是否合法、正当、必要;
2、对个益的影响及安全风险;
3、所采取的保护措施是否合法、有效并与风险程度相适应。
Copyright © 2019- unap.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