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处罚:撤销相关许可,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十年内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可以由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法律分析
骗取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处罚:撤销相关许可,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十年内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可以由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拓展延伸
药品经营许可证违规行为的法律制裁
药品经营许可证违规行为的法律制裁是指对违反药品经营许可证规定的行为进行法律处罚。这些违规行为可能包括未经许可从事药品经营、超范围从事经营活动、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违规者,可以采取罚款、吊销许可证、暂停经营等措施。这种法律制裁的目的是保护公众的健康安全,维护药品市场的秩序。同时,通过对违规行为的严肃打击,也有助于提高药品经营者的合规意识,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结语
违规骗取药品经营许可证将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相关许可将被撤销,申请将在十年内不予受理,并处以五十万元至五百万元的罚款。对于情节严重者,还将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以二万元至二十万元的罚款,十年内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可能被机关拘留五日至十五日。这种法律制裁旨在保护公众健康安全,维护药品市场秩序,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骗取临床试验许可、药品生产许可、药品经营许可、医疗机构制剂许可或者药品注册等许可的,撤销相关许可,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十年内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可以由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Copyright © 2019- unap.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