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的相关流程和所需证件。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离婚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等证件和证明。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法律分析
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的,当天就可以领到离婚证。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四)离婚协议书;
(五)结婚证。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拓展延伸
办理离婚证需要多久时间?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规定,离婚证自办理登记手续起生效。因此,办理离婚证的时间取决于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时间。通常情况下,离婚登记手续可以在30日内完成。对于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协议的离婚案件,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来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的办理效率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办理离婚证所需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
结语
办理离婚需要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持相关证件和证明。经过审查符合离婚条件后,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在一个月内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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