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未经登记擅自开业属无照经营行为,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刑法可追究刑事责任,处以罚款或没收相关财物,提供条件者也需停止违法行为,记录信用并公示,妨害查处的还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法律分析
个体工商户未经登记擅自开业的,属无照经营行为。
依据颁发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
1.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
2.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4.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5.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的罚款。
7.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8.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由查处部门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
9.妨害查处部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结语
个体工商户未经登记擅自开业属于无照经营行为。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将处以罚款;对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将处以更高的罚款;对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将没收相关财物,并处以更高的罚款。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将依法规定执行。同时,提供经营场所或相关条件给明知无照经营者的单位或个人,也将受到相应的处罚。任何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将被记入信用记录并公示。妨害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行为也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未依照本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对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予以立项,制定的标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对标准进行编号、复审或者予以备案的,应当及时改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第二章 标准的制定 第十 国家鼓励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
制定团体标准,应当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保证各参与主体获取相关信息,反映各参与主体的共同需求,并应当组织对标准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分析、实验、论证。
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团体标准的制定进行规范、引导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标准化工作的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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