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要点如下: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对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的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办学许可证等。
三、行政处罚的程序。包括校外培训机构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行政处罚的适用条件和程序、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等。
四、行政处罚的执行。包括行政处罚决定的送达和执行、当事利的保障等。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和处罚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依法履职,严格监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本办法规定,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和处罚,确保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和处罚工作的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为开展相关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综上所述,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涉及多方权益,教育部及有关部门十分重视,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开门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法律依据】: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第二条
对违反校外培训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实施校外培训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坚持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引导当事人自觉遵守校外培训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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