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房产税从第二套房开始征收。对于首套房是免税,如果是二套及以上的房子,按照人均不超过60平米建筑面积免税,超出部分征收,各个地方征收的方法不一样。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房产税的纳税时间如下: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3种观点: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一、房产税征收的特点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税率为1.2%。二、房产税的计税依据1、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2、从租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注意事项1、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
第1种观点: 一个家庭两套房要征收房产税,情况如下:对于首套房是免税,如果是二套及以上的房子,按照人均不超过60平米建筑面积免税,超出部分征收,各个地方征收的方法不一样。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的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的依据,向产权的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征收。其实,对房产征税的目的是运用税收杠杆,加强对房产的管理,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配合国家房产政策的调整,合理调节房产所有人和经营人的收入。房屋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屋房产税的地区。房屋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范围征税房产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房产税征收范围。在上海提交的房产税试点方案中,税率初定在百分之0.5至百分之0.8,略低于经营性物业的税率。试点城市如何征收要求也不统一。我国房产税还没有全国推行,仅在重庆和上海试点,所以也没有完全统一的征收标准。但就目前来看,重庆是对划定标准的高端住宅征收房产税;而上海只对超出自住面积以上的新增住宅征收。另外,有包含人均60平米住房面积内的19种情况,房产税是免征的。商业房产,每年均按租金收入的百分之12缴交房产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10至百分之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百分之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百分之12。
第2种观点: 和几套房没有关系的,出下列免征房产税的情形,都要进行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第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八条 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第3种观点: 多套房产税要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征收,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可以参考同类房产核定。一、成都的房产税税率是多少1、房产税征收标准是分两种情况的;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2、房产税的特点;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3、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二、广州房产税最新规定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2、从租计征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三、成都房产税怎么算1.(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从价计征的计算,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2.从租计征的计算,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多套房产税要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征收,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可以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2种观点: 一个家庭两套房要征收房产税,情况如下:对于首套房是免税,如果是二套及以上的房子,按照人均不超过60平米建筑面积免税,超出部分征收,各个地方征收的方法不一样。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的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的依据,向产权的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征收。其实,对房产征税的目的是运用税收杠杆,加强对房产的管理,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配合国家房产政策的调整,合理调节房产所有人和经营人的收入。房屋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屋房产税的地区。房屋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范围征税房产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房产税征收范围。在上海提交的房产税试点方案中,税率初定在百分之0.5至百分之0.8,略低于经营性物业的税率。试点城市如何征收要求也不统一。我国房产税还没有全国推行,仅在重庆和上海试点,所以也没有完全统一的征收标准。但就目前来看,重庆是对划定标准的高端住宅征收房产税;而上海只对超出自住面积以上的新增住宅征收。另外,有包含人均60平米住房面积内的19种情况,房产税是免征的。商业房产,每年均按租金收入的百分之12缴交房产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10至百分之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百分之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百分之12。
第3种观点: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一、房产税征收的特点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税率为1.2%。二、房产税的计税依据1、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2、从租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注意事项1、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
第1种观点: 一个家庭两套房要征收房产税,情况如下:对于首套房是免税,如果是二套及以上的房子,按照人均不超过60平米建筑面积免税,超出部分征收,各个地方征收的方法不一样。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的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的依据,向产权的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征收。其实,对房产征税的目的是运用税收杠杆,加强对房产的管理,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配合国家房产政策的调整,合理调节房产所有人和经营人的收入。房屋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屋房产税的地区。房屋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范围征税房产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房产税征收范围。在上海提交的房产税试点方案中,税率初定在百分之0.5至百分之0.8,略低于经营性物业的税率。试点城市如何征收要求也不统一。我国房产税还没有全国推行,仅在重庆和上海试点,所以也没有完全统一的征收标准。但就目前来看,重庆是对划定标准的高端住宅征收房产税;而上海只对超出自住面积以上的新增住宅征收。另外,有包含人均60平米住房面积内的19种情况,房产税是免征的。商业房产,每年均按租金收入的百分之12缴交房产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10至百分之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百分之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百分之12。
第2种观点: 多套房产税要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征收,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可以参考同类房产核定。一、成都的房产税税率是多少1、房产税征收标准是分两种情况的;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2、房产税的特点;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3、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二、广州房产税最新规定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2、从租计征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三、成都房产税怎么算1.(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从价计征的计算,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2.从租计征的计算,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1种观点: 交纳房产税,不以房产的数量为交纳标准,而是以房产的用途为依据。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而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是免征房产税的。对于首套房是免税,如果是二套及以上的房子,按照人均不超过60平米建筑面积免税,超出部分征收,各个地方征收的方法不一样。法律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2种观点: 在购买第一套房屋的时候,是不需要缴纳房产税的,在购买两套以上的房屋时,就需要缴纳房产税。缴纳房产税的注意事项:1、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房产税的种类:1、契税。符合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在120平方米基础上上浮16.7%)、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等三个条件的,视为普通住宅,征收房屋成交价的1.5%的契税。反之则按3%;2、印花税。买卖双方各缴纳房价款的0.05%;3、营业税。购买时间在两年内的房屋需缴纳的营业税为:成交价*5%;两年后普通住宅不征收营业税,高档住宅征收买卖差价5%的营业税;4、城建税。营业税的7%;5、教育费附加税。营业税的3%。6、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2年之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20%;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出售公房:5年之内,(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综上所述:房产税的征收主要是针对多套住房或者超大面积的房屋以及非本地人购房的情况。房产税是国家对房产市场的调控手段之一,如果购房者要购买多套住房或投资外地房产,要注意当地有没有关于房产税的规定,了解要缴纳的税费后再决定购房与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3种观点: 多套房产税要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征收,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可以参考同类房产核定。一、成都的房产税税率是多少1、房产税征收标准是分两种情况的;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2、房产税的特点;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3、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二、广州房产税最新规定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2、从租计征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三、成都房产税怎么算1.(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从价计征的计算,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2.从租计征的计算,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1种观点: 交纳房产税,不以房产的数量为交纳标准,而是以房产的用途为依据。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而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是免征房产税的。对于首套房是免税,如果是二套及以上的房子,按照人均不超过60平米建筑面积免税,超出部分征收,各个地方征收的方法不一样。法律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2种观点: 在购买第一套房屋的时候,是不需要缴纳房产税的,在购买两套以上的房屋时,就需要缴纳房产税。缴纳房产税的注意事项:1、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房产税的种类:1、契税。符合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在120平方米基础上上浮16.7%)、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等三个条件的,视为普通住宅,征收房屋成交价的1.5%的契税。反之则按3%;2、印花税。买卖双方各缴纳房价款的0.05%;3、营业税。购买时间在两年内的房屋需缴纳的营业税为:成交价*5%;两年后普通住宅不征收营业税,高档住宅征收买卖差价5%的营业税;4、城建税。营业税的7%;5、教育费附加税。营业税的3%。6、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2年之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20%;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出售公房:5年之内,(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综上所述:房产税的征收主要是针对多套住房或者超大面积的房屋以及非本地人购房的情况。房产税是国家对房产市场的调控手段之一,如果购房者要购买多套住房或投资外地房产,要注意当地有没有关于房产税的规定,了解要缴纳的税费后再决定购房与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多套房子上税新规定如下:1、纳税义务人,以拥有名下房产的计税家庭或机构为纳税义务人;2、计税家庭,夫妻、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产的成年子女。夫妻以外的成年家庭成员拥有独立房产后自动脱离不再为家庭成员;3、征收对象,对计税家庭于全国范围内所拥有的产权房以套数和面积相结合为基础征收房产税,非产权房待转为产权房后再计税;4、计税依据,房产购置原值或评估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2种观点: 在购买第一套房屋的时候,是不需要缴纳房产税的,在购买两套以上的房屋时,就需要缴纳房产税。缴纳房产税的注意事项:1、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房产税的种类:1、契税。符合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在120平方米基础上上浮16.7%)、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等三个条件的,视为普通住宅,征收房屋成交价的1.5%的契税。反之则按3%;2、印花税。买卖双方各缴纳房价款的0.05%;3、营业税。购买时间在两年内的房屋需缴纳的营业税为:成交价*5%;两年后普通住宅不征收营业税,高档住宅征收买卖差价5%的营业税;4、城建税。营业税的7%;5、教育费附加税。营业税的3%。6、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2年之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20%;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出售公房:5年之内,(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综上所述:房产税的征收主要是针对多套住房或者超大面积的房屋以及非本地人购房的情况。房产税是国家对房产市场的调控手段之一,如果购房者要购买多套住房或投资外地房产,要注意当地有没有关于房产税的规定,了解要缴纳的税费后再决定购房与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3种观点: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一、房产税征收的特点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税率为1.2%。二、房产税的计税依据1、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2、从租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注意事项1、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多套房产税要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征收,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可以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2种观点: 一个家庭两套房要征收房产税,情况如下:对于首套房是免税,如果是二套及以上的房子,按照人均不超过60平米建筑面积免税,超出部分征收,各个地方征收的方法不一样。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的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的依据,向产权的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征收。其实,对房产征税的目的是运用税收杠杆,加强对房产的管理,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配合国家房产政策的调整,合理调节房产所有人和经营人的收入。房屋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屋房产税的地区。房屋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范围征税房产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房产税征收范围。在上海提交的房产税试点方案中,税率初定在百分之0.5至百分之0.8,略低于经营性物业的税率。试点城市如何征收要求也不统一。我国房产税还没有全国推行,仅在重庆和上海试点,所以也没有完全统一的征收标准。但就目前来看,重庆是对划定标准的高端住宅征收房产税;而上海只对超出自住面积以上的新增住宅征收。另外,有包含人均60平米住房面积内的19种情况,房产税是免征的。商业房产,每年均按租金收入的百分之12缴交房产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10至百分之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百分之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百分之12。
第3种观点: 多套房产税要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征收,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可以参考同类房产核定。一、成都的房产税税率是多少1、房产税征收标准是分两种情况的;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2、房产税的特点;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3、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二、广州房产税最新规定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2、从租计征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三、成都房产税怎么算1.(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从价计征的计算,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2.从租计征的计算,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